- 岳树民;王庆;樊稼岐;
文章以数字词汇和数字化无形资产两种方式衡量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利用2015—2021年A股上市企业面板数据,探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作用。研究发现,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促进了企业数字化转型,该结论在经过多次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机制检验发现,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且融资约束指数每减少1个单位,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提升2.966个百分点。进一步研究发现,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在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上不存在政策协同效应;国有企业、低市场占有企业和成长性更低的企业在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数字化程度获得更大提升。
2023年05期 v.28;No.141 1-1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97K] [下载次数:217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8 ] |[阅读次数:2 ] - 靖树春;
基于增值税按增值额征税的基本原理,不应存在大规模的留抵税额。但现行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相较于以增值额和税率确定应纳税额的基本计税方法,有两类计税因子发生了定义转换:销售产品所含进项税额转换为当期进项税额,应与增值额匹配的增值税率转用作与销售额匹配的销项税率。这两类转换分别与进多销少的进销失衡、进高销低的税率倒挂相结合,引致进项税额相对增大、销项税额相对缩小,从而形成增值税计税中的概念漂移。当漂移程度较剧烈,使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留抵税额,此为大多数留抵税额产生的底层原因。我国目前所处特定发展阶段的产业增加值率较低,对概念漂移造成的税额消减效应的宽容度亦较低,从而进一步推高了留抵税额规模。大多数留抵税额的本质,是增值税计税中概念漂移形成的数据现象,并非一律构成政府对企业的税收债务,故不建议在立法时明确规定对所有留抵予以退还。应基于现有条件,仍以税收优惠的思路和方法分类加以应对,并研究改进相关制度设计,尽量减少大规模留抵现象及其影响。
2023年05期 v.28;No.141 14-2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19K] [下载次数:74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1 ] |[阅读次数:3 ] - 王宏伟;
数字经济是引领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数字经济在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对我国的现行税制提出了新的挑战:数字经济使纳税人变得难以确定、数字经济使征税对象变得更加多元和复杂、数字经济很容易造成税基侵蚀、数字经济使税收利益归属面临新的困境,由此对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企业所得税制度和个人所得税制度等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因此,在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税制协调原则和税制效率原则的前提下,优化我国的增值税制度、企业所得税制度和个人所得税制度,就成为解决我国数字经济税收问题的重点内容。
2023年05期 v.28;No.141 26-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90K] [下载次数:124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0 ] |[阅读次数:3 ] - 樊政荣;林星阳;
当前对国际税收征税权划分的理论研究,存在对国家间公平分配探讨不够充分、国际税收征税权划分正义标准不够明晰等问题。对此,可从正义的一般概念入手,对征税权划分的正义要求进行探讨。从纳税人与国家间关系来看,划分征税权消除重复征税并非理所当然,而应以满足国内正义需求为前提。根据国家间形式平等的要求,各国应根据各自对利润贡献的比例确定应征税利润份额;另外,当前征税权划分还不适宜引入分配正义。以征税权划分正义为标准来审视支柱一金额A征税权的划分机制可知,金额A忽视了开展征税权划分的正当性前提,具体的利润划分规则上也不满足形式平等的要求。
2023年05期 v.28;No.141 35-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04K] [下载次数:37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