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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坚持系统观念,从社会化生产角度分析税收制度演变的一般规律。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就是社会化生产范围不断拓展、能力持续扩张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中,税收制度从适配个体生产方式开始转向适配社会化生产方式。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断改变着社会化生产方式,数据要素在社会化生产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功能角色,而在开展税收征管时相关信息的获取方式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在数字经济时代,税收制度要更好地与工业社会税制衔接,同时充分体现包容性、时期性。具体而言,需要深入研究数据流转课税在部分领域替代传统流转课税的可能性,从数据网络效应入手探索数据资产课税的可能性。此外,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占比会进一步提高,但个人在社会产品价值创造中的分化可能更加严重,这就要求提升个人所得税累进性。最后,在税收征管中还要不断推进数字平台治理的探索。
Abstract:[1]高培勇.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谋划[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24,(5).
[2]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课题组.平台经济涉税风险及防控对策探讨——基于成都市平台经济企业的调研[J].税收经济研究,2023,(1).
[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课题组.平台经济与税收政策互动机理及其因应对策研究[J].税收经济研究,2022,(1).
[4]洪银兴,任保平.论数字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度融合[J].中国工业经济,2024,(5).
[5]蒋震,苏京春,杨金亮.数字经济转型与税制结构变动[J].经济学动态,2021,(5).
[6]刘尚希,武靖州.论嵌入国家治理的财税体制改革[J].税收经济研究,2022,(2).
[7]王雍君.数字经济下的税制进化与税基择优:基于价值保护和信息约束[J].财政研究,2024,(5).
[8]杨志勇.人工智能、税收政策与税收理论[J].税务研究,2018,(6).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99页。
(2)通常来看,工业社会初期,由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条件限制,个人是难以直接加入社会生产网络的,通常作为劳动要素加入企业组织,与资本要素形成分工合作的生产关系。随着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服务业的发展使得个人也能够直接融入社会生产网络。这种情况下,社会化生产的组织形态变得更加丰富、多元,形形色色的合伙制企业甚至个人独资企业开始出现。
(1)有一些服务产品可以有形产品化,比如生产软件,即使再先进软件可能也离不开人的现场参与安装、调试、指导等。因此,总体来看,服务产品生产的空间半径仍然是相对较小的。
基本信息:
DOI:10.16340/j.cnki.ssjjyj.2024.06.001
中图分类号:F812.42;F49
引用信息:
[1]蒋震.数字经济税收制度变革与创新的内在逻辑——以社会化生产为视角[J].税收经济研究,2024,29(06):1-6.DOI:10.16340/j.cnki.ssjjyj.2024.06.001.
基金信息: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完善直接税制度并提高其比重研究”(项目编号:20AJY021); 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创新项目“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23YZD024)